新乡人事网(新乡市直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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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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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乡人事网,新乡市直单位有哪些?
新乡市直单位包括以下部门: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和储备局、医疗保障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局、乡村振兴局、信访局、政务大数据局。
2. 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容错纠错,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凡符合《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第12条规定的六种容错情形和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整改纠错。
第四条 对相关单位和干部进行容错纠错,根据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容错应当由组织研判提出,也可由当事人向组织申请提出,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组织研判提出。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问责和调查全过程,统筹考虑、同步调查有无容错情形、是否具备容错条件,并认真听取被调查单位和干部的意见,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在形成问责追责处理意见时,同步提出容错建议。容错建议应根据问题性质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研判,以在干部评价、问题定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中运用。
(二)当事人申请提出。相关单位或干部在因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容错申请。
其中,对干部失误错误,涉及党纪政务处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既涉及党纪政务处分,又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牵头办理,组织(人事)部门协助配合。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办理。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由信访室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由干部监督处(科)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
对有关单位或干部提出的容错申请,纪委监委信访室或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处(科)受理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按照“首接负责,对口转办”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呈请上级机关批准办理、转交委(部)机关对口室、处(科)办理或交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的拟办意见,呈送委(部)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启动容错办理程序。
接到上级交办、本级转办、下级呈办的容错事项后,具体负责承办的委(部)相关室、处(科)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分管领导应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2.调查核实。接受办理工作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室、处(科)应及时牵头成立调查组,启动容错调查核实工作。
对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调查核实的,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情况较复杂、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容错事项,可邀请相关单位参与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相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应实事求是向调查组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调查组应全面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干部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对失误错误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客观条件、造成后果及补救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甄别性质、准确分析情节、综合研判成因、精准认定责任。
调查核实应形成书面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容错的具体建议,报委(部)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核。
3.研究认定。对相关室、处(科)提交的容错事项调查核实报告和容错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属于容错免责情形的,作出免于问责处理或终止问责程序的认定意见;对确需追责但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作出减责处理的认定意见;对不属于容错情形、不符合容错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认定意见应报同级党委(党组),由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形式研究决定。
容错纠错工作应强化过程留痕,使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认定和处理结果有说服力,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4.反馈结论。党委(党组)作出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承办室、处(科)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必要时,可通过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说明。
有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对容错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核,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第六条 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推荐提名、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正确对待、不受影响。
对符合容错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的干部,影响期满后在选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该使用的大胆使用。
对干部个人作出的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应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第七条 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健全纠错改错机制。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应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失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应尽快消除影响、挽回损失,防止负面影响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各级党委(党组)应及时指导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最大限度地避免犯错、减少出错。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对纠错情况的督查,对不积极纠错的,要批评教育,必要时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容错纠错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审计、信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涉及干部评价或执纪执法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容错纠错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容错纠错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处理。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 新乡事业中人退休金补发最新消息?
2023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说, 属于10年过渡期的第9年,养老金的补发比例为90%,不过补发金额一般达不到4000元,大多数人也就是补发一两千块钱以内。当然,如果属于退休比较早的中人,补发时间比较长的,那么补发的金额就会比较多,有的可以达到几万元。
4. 事业退休人员怎么交交党费?
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每月退休金数额为基准按比例缴纳。
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中组部关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答复通知有明确要求: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 新乡50岁退休有规定必须在国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性职工在50岁退休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关于是否必须在国企退休,以下是一些信息:在新乡市,女性职工50岁退休与是否在国企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无论是国企还是其他类型企业,都可以在50岁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性职工,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新乡市,女性职工在退休前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一般情况下,至少需要满足10年的连续工龄。如果女性职工在国企工作期间有缴纳养老保险,并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那么可以在国企退休并领取养老金。总之,在新乡市,女性职工50岁退休与是否在国企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无论在何种企业工作都可以在50岁退休。
6. 新乡市政工程处是事业单位吗?
新乡市政工程处是一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宗旨,经济独立、财产自负盈亏的组织形式。新乡市政工程处是负责新乡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机构,属于地方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该处承担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等职责,为市民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服务。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新乡市政工程处的运行与利益无关,其主要目标是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服务,以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7. 新乡职工社保每月缴纳时间?
根据政策规定,是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社保的缴纳。
具体来说,每月的1-10日为办理社保业务的日期,10-20日为划账期,20-30日为扣款期。
因此,新乡职工需要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社保的缴纳,以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如有疑问,可咨询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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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乡人事网,新乡市直单位有哪些?
新乡市直单位包括以下部门: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和储备局、医疗保障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局、乡村振兴局、信访局、政务大数据局。
2. 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容错纠错,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在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凡符合《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第12条规定的六种容错情形和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予责任追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整改纠错。
第四条 对相关单位和干部进行容错纠错,根据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容错应当由组织研判提出,也可由当事人向组织申请提出,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组织研判提出。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应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问责和调查全过程,统筹考虑、同步调查有无容错情形、是否具备容错条件,并认真听取被调查单位和干部的意见,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在形成问责追责处理意见时,同步提出容错建议。容错建议应根据问题性质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研判,以在干部评价、问题定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中运用。
(二)当事人申请提出。相关单位或干部在因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问责机关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容错申请。
其中,对干部失误错误,涉及党纪政务处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既涉及党纪政务处分,又涉及组织处理,需要免责或减责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牵头办理,组织(人事)部门协助配合。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办理。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由信访室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由干部监督处(科)负责受理、分办和协调。
对有关单位或干部提出的容错申请,纪委监委信访室或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处(科)受理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按照“首接负责,对口转办”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呈请上级机关批准办理、转交委(部)机关对口室、处(科)办理或交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的拟办意见,呈送委(部)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启动容错办理程序。
接到上级交办、本级转办、下级呈办的容错事项后,具体负责承办的委(部)相关室、处(科)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分管领导应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2.调查核实。接受办理工作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室、处(科)应及时牵头成立调查组,启动容错调查核实工作。
对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调查核实的,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情况较复杂、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容错事项,可邀请相关单位参与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相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应实事求是向调查组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调查组应全面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干部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对失误错误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客观条件、造成后果及补救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甄别性质、准确分析情节、综合研判成因、精准认定责任。
调查核实应形成书面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容错的具体建议,报委(部)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核。
3.研究认定。对相关室、处(科)提交的容错事项调查核实报告和容错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属于容错免责情形的,作出免于问责处理或终止问责程序的认定意见;对确需追责但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作出减责处理的认定意见;对不属于容错情形、不符合容错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认定意见应报同级党委(党组),由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形式研究决定。
容错纠错工作应强化过程留痕,使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认定和处理结果有说服力,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4.反馈结论。党委(党组)作出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承办室、处(科)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必要时,可通过一定形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说明。
有关单位或干部本人对容错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核,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第六条 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推荐提名、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正确对待、不受影响。
对符合容错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的干部,影响期满后在选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该使用的大胆使用。
对干部个人作出的容错免责或减责决定,应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第七条 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健全纠错改错机制。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应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失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应尽快消除影响、挽回损失,防止负面影响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各级党委(党组)应及时指导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最大限度地避免犯错、减少出错。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对纠错情况的督查,对不积极纠错的,要批评教育,必要时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容错纠错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审计、信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涉及干部评价或执纪执法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容错纠错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容错纠错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处理。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 新乡事业中人退休金补发最新消息?
2023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说, 属于10年过渡期的第9年,养老金的补发比例为90%,不过补发金额一般达不到4000元,大多数人也就是补发一两千块钱以内。当然,如果属于退休比较早的中人,补发时间比较长的,那么补发的金额就会比较多,有的可以达到几万元。
4. 事业退休人员怎么交交党费?
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每月退休金数额为基准按比例缴纳。
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中组部关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答复通知有明确要求: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 新乡50岁退休有规定必须在国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性职工在50岁退休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关于是否必须在国企退休,以下是一些信息:在新乡市,女性职工50岁退休与是否在国企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无论是国企还是其他类型企业,都可以在50岁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性职工,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新乡市,女性职工在退休前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一般情况下,至少需要满足10年的连续工龄。如果女性职工在国企工作期间有缴纳养老保险,并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那么可以在国企退休并领取养老金。总之,在新乡市,女性职工50岁退休与是否在国企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无论在何种企业工作都可以在50岁退休。
6. 新乡市政工程处是事业单位吗?
新乡市政工程处是一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宗旨,经济独立、财产自负盈亏的组织形式。新乡市政工程处是负责新乡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机构,属于地方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该处承担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等职责,为市民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服务。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新乡市政工程处的运行与利益无关,其主要目标是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服务,以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7. 新乡职工社保每月缴纳时间?
根据政策规定,是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社保的缴纳。
具体来说,每月的1-10日为办理社保业务的日期,10-20日为划账期,20-30日为扣款期。
因此,新乡职工需要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社保的缴纳,以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如有疑问,可咨询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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